关于企业危险排查频次的有关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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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亚盈体育官方网站    发布时间:2025-05-13 10:03:13

  2.触及“两要点一严重”的出产、贮存设备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距离小于1小时。

  3.底层车间(设备)直接管理人员(工艺、设备技术人员)、电气、外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设备现场进行有关专业查看。

  5.底层单位(厂)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查看,至少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危险危险排查。

  6.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出产实践,每季度展开一次有清晰的目的性的季节性安全危险危险排查。

  8.企业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,底层单位至少每季度安排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,两者可结合进行。

  9.当同类企业产生安全事端时,应触类旁通,及时进行事端类比安全危险危险专项排查。

  (1)发布施行有关新法令和法规、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令和法规、标准规范从头修订的;

  (4)外部安全出产环境呈现严重改变的;(5)产生安全事端或对安全事端、事情有新知道的;

  11.企业对触及“两要点一严重”的出产、贮存设备运用HAZOP 办法来进行安全危险辨识剖析,一般每 3 年展开一次;对触及“两要点一严重”和初次工业化规划的建设项目,应在根底规划阶段展开 HAZOP 剖析作业;对其他出产、贮存设备的安全危险辨识剖析,针对设备不同的杂乱程度,可采纳对应的危险危险排查办法,每5年进行一次。